平塘县模范机关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拟命名平塘县2021年度“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创建示范单位的公示
作者/来源:平塘县模范机关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发布时间:2022-06-21 10:20
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全县模范机关创建工作深入开展,经平塘县模范机关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拟命名中共平塘县委办公室、平塘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平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平塘县政协机关、中共平塘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平塘县监察委员会机关、中共平塘县委组织部、中共平塘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平塘县财政局、平塘县人民法院、平塘县医疗保障局、平塘县融媒体中心、国家税务总局平塘县税务局、平塘县气象局13个部门(单位)为平塘县2021年度“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创建示范单位。
现就拟命名为平塘县2021年度“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创建示范单位的13个部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2022年6月22日起至2022年6月28日止(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平塘县模范机关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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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塘县模范机关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