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广大养犬居民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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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7-27 12:59
各位养犬居民朋友:
近年来,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饲养宠物犬成为部分居民喜爱的一种生活方式,县城区犬只数量逐渐增多,但也同时存在部分犬主无证养犬、遛狗不拴绳、不清理犬粪、养犬扰民、携犬出入公共场所等不文明行为,严重影响了城区环境卫生、居民的正常生活和公共安全。为维护居民合法权益,维护城区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和安居环境,根据《贵州省城市养犬管理规定》,现向广大养犬居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规范养犬。请您于2022年7月30日前,携犬注射狂犬疫苗,办理免疫证(县农业农村局指定宠物医院)——填写养犬申请表(金盆街道办事处)——办理犬只登记证、犬牌和年审(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将由县公安机关、县农业农村局、县综合行政执法机关等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强制处置。
二、禁止饲养烈性犬、攻击性犬。
三、携犬出户时拴戴牵引绳,携带清污工具,及时清除犬只排泄物,不随意践踏草坪、花坛,不占用公共设施。
四、不得携带犬只进入机关、医院、学校、体育场馆、影剧院、餐饮服务等设立有犬只禁入标志的场所和区域。
五、配合相关部门共同管理好犬只。
美好的生活需要我们共同珍惜、共同维护、共同创造。依法养犬、文明养犬、规范养犬,是我们共同的责任;创建文明城市、共享美好家园,是我们共同的愿望!让我们携起手来,相互配合,相互理解,相互监督,为共同创建美好、和谐、幸福的家园贡献自己的力量!
平塘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