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平塘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消防救援大队联合县内各交通运输企业,在平湖汽车站组织开展2022年全国安全生产月“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安全风险防范大演练,进一步提高运输企业事故应急处置能力,筑牢生命防线。
反恐器械培训
演练现场,县公安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分别对各企业开展反恐器械、灭火器使用培训,并进行实操演练,进一步加深从业人员的应变处置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
“在这次演练中,我们企业学习到了很多安全应急知识,还有反恐防暴器械的使用及相关的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对我们公司有很大的帮助,有效提升了我们的安全意识。”汽车维修公司负责人白贞禹说道。
演练现场
随后,演练模拟一辆承载16名乘客的公交车追尾一辆危货车,事故造成危货车尾部变形并冒出浓烟,公交车1名乘客受重伤,其余乘客不同程度受伤,车内乘客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
演练现场,该车辆冒出浓烟后,驾驶员立即按照公司应急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处置:打开危险报警闪光灯,靠公路边停车,熄火并拉好手刹。随后,打开车门帮助乘客逃生并带至安全地带,取出灭火器灭火,并摆好三角警示牌,拨打公司应急电话以及110报警电话,交警大队赶往现场进行交通管制,并开展应急处置及事故调查。
灭火器使用培训
演练过程中,各参演队员反应迅速,应急处置合理,按照演练方案的要求完成了各项规定内容,达到了实战演练效果。
平湖汽车站站长李昌宝说:“通过实际演练,让我们的职工得到了很好的锻炼,使我们在出现紧急情况时能够很好的进行应对处置,确保客运车站的安全。”
演练现场
此次演练,进一步检验了平塘县交通运输企业对交通事故及消防安全的应急处置能力,增强了各部门之间的协同作战能力,锻炼了队伍,积累了经验,进一步提高了广大从业人员的应急救援水平。
平塘县交通运输局局长石通佾介绍:“这次演练,旨在增强我们企业抓好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通过现场的观摩以及各企业法人亲自参与演练,让他们切身体会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与必要性。”
平塘县融媒体中心记者:田波兰 石祥强
编辑:石明钢
校审:陆恩凤
审核:吴贵梅
监审:孟景毫